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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电力完成收购台山核电(附公告)
[ 编辑:gcy编辑 | 时间:2015-04-07 13:49:44 | 浏览:6266次 |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 作者: ]

        中广核电力公布,已完成收购台山投60%股权及台山核电12.5%股权之交易。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或间接持有台山核电合共51%股权。

        以下为公告全文: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1816)

        自愿性公告

        收购台山投60%股权及台山核电12.5%股权-交易完成

        兹提述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日期为2014年11月27日的招股说明书(「招股书」),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公司拟收购台山核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台山投」)60%股权,及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台山核电」)12.5%股权事宜(「收购事项」)。因为台山投持有台山核电47.5%股权,所以本次收购事项将使得公司直接或间接增持台山核电41%股权。于收购事项完成后,本公司将直接或间接持有台山核电合共51%股权。除非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之词汇与招股书所定义之涵义相同。

        根据台山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该协议于本公司成功于香港联交所上市及该收购事项取得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本公司须于该协议生效后30天内支付收购价款人民币约9,700.2百万(折合12,252.4百万港元)(「收购价款」)。收购事项于2015年3月16日已经获得广东省商务厅批准,该协议也于当天生效。本公司已于2015年3月30日支付收购价款中的人民币6,700百万,其余收购价款(即人民币约3,000.2百万)在2015年4月2日支付。因此,本公司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正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相关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收购事项将在该协议所指的交割日完成(即相关股权转让在工商部门完成变更登记之日)。

        有关收购事项详情,请参阅招股书。

        中国,2015年4月2日

        承董事会命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张善明

        董事长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高立刚先生;非执行董事为张善明先生,张炜清先生,施兵先生,肖学先生及卓宇云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那希志先生,胡裔光先生及萧伟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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