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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的几个展望
[ 编辑:徐长风 | 时间:2015-10-29 11:28:38 | 浏览:6512次 | 来源: | 作者: ]
    “认识,适应和引领新常态”是“十三五”社会经济发展的主旋律和大逻辑,为此,必须遵循经济规律、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实现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和包容性发展,这是“十三五”的发展主旨。

    在此主旋律和发展主旨的基础上,“十三五”期间究竟如何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并逐步建成美丽中国呢?其关键正在于如何认识“三种规律”和“三大发展”之间的关系,尤其是明确生态文明建设在整个“十三五”盘局中的作用,充分发挥环保在特殊时期,作为调节社会经济发展催化剂的重要功能。
 

    (1)
    新时期的生态文明建设是一场全民战役,环保工作将进入“全民环保”的大环保阶段;
 

    遵循自然规律的核心在于,第一,经济增长不能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否则将步入发展的困境;第二,良好的生态环境质量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既是生产力、竞争力的源泉,又是民生的保障和基础;第三,良好的生态环境既有其内在的系统性要求,更有实现国家社会长治久安的现实需要。
 

    为此,我们有必要在强化主体功能定位,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动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循环高效使用,推动利用方式根 本转变、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统计监测和执法监督、加快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社会风尚等6个方 面进行深化改革,理清障碍。
 

    如果说,之前的生态文明建设属于局部战役,部门工作,那么在“十三五”期间,生态文明建设将是各项工作的重要统领之一,其他工作要服从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要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投入到环保中来,要确立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全民统一战线”和绿色化的体制机制。
 

    (2)
 

    新时期的生态文明建设要跳出“环保”来推进“环保”,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固然要遵循其自身的自然规律,但要真正实现“美丽中国”的目标,就必须同时遵循其他规律,譬如经济规律和社会规律,让这两大规律及其指导下的发展来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
 

    第 一,在总量基础上,遵循经济规律,意味着充分改善资源环境的配置效率,“充分改善自然资源环境的配置效率”不等同于“最大程度地的利用自然资源环境”,而 是等同于“最有效的利用自然资源环境”,而“最有效的利用自然资源环境”的实质就是最大程度上地保护自然资源环境。就此而言,遵循包括经济周期、市场经 济、价格机制、公共产品等在内的一切经济规律,正是从源头解决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的问题,从根子上“釜底抽薪”地助力于生态文明建设。
 

    第二, 民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这是最大的社会规律。在此,重视社会规律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最大意义在于:环保也需要倒逼。在民生这个红线面前,社会发展的成 本和压力将通过医疗卫生、生活质量、公平公正、社会参与等多种渠道传递到环保领域,也就是说,只有正视生态文明建设对于改善民生的重大意义,社会发展才足 以为生态文明建设注入巨大的动力(和压力),并构成生态文明建设最有效的“防火墙”。
 

    概括起来,如果不充分与经济和社会等发展规律相结合,生态文明建设将会困难重重,并无力突破自然规律的瓶颈。
 

    (3)
 

    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互为倚重,发挥其“功能环保”的作用。如前文所述,功能环保的重要含义在于为经济创造“非典型凯恩斯主义”的输血,即用提升环境质量来倒逼经济转型,促进经济的科学发展,即从效率角度为经济输血,而不仅仅是从刺激需求的角度来为经济输血。
 

    除此之外,功能环保的第三重含义在于,在建设生态文明的过程中,环保工作的出发点既要服从和遵循自然规律(如空间上的生态功能布局等),同时也要在进度和制 度设计等方面充分照顾到经济发展的需要,尤其是照顾到有效地推进经济转型和升级的需要。对此,“功能环保”在改革上提出的要求就不能完全与西方发达国家曾 经经历的路径完全一致。
 

    譬如说,自上而下顶层设计的重要性,中国就比欧美来的大,在欧美,环境问题基本是由市场出清的,但在中国,市场的效 率还不足实现这一点,因此要更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的力量;换言之,在如何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上,政府要培育市场,而不是放任市场,推动形成市场自律的 结果。
 

    再譬如,中国的环保问题不单单是市场失灵造成的,很大程度上也有政府失灵的因素,尤其是地方政府(以及政府部门)在环保上的失职(失 责),因此,如何重新打造政府官员的绿色激励机制就变得尤为重要。目前已经开始再造绿色GDP的考核机制,但这对于环保积弊而言,可能是远远不够的。
 

    如果说,在长期,旨在提升环保权力的环保大部制也许是一个解决途径,但短期内,是否可以根据新《环保法》有关强化对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环保职责监督的精神,设立一个专门的、具有一定执法力度的“反污染局”来严厉打击那些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和“不作为”,严防死守生态环境底线,这是值得我们考虑的。
 

    (4)
 

    总之,在“十三五”期间,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着“前狼后虎”的严峻挑战,唯有发挥出改善环境、倒逼经济、造福民生的多重功效,才足以真正实现我们第一个百年的小康目标。
 

(李志青 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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